2009年7月18日 星期六

2046的花樣年華

 忽然知道,原來王家衛這位導演讓我念念不忘。有些電影是看過就忘,沒有記憶的必要。有些電影是看過之後忍不住一看再看。王家衛的電影,是緩慢的流河,沉滯地在記憶裡鑿下痕跡。直到某天才會明白,原來那些畫面在生命裏面,一次又一次的發生著。

 花樣年華。王家衛應該是個復古的人吧?還是這是巨蟹座的戀舊?忘記是在哪篇文章中看到的,說他的電影裡充滿的是一九六零那時的美麗。

 對我來說,旗袍是極致的色情。壹層貼身的布,哪裡曲折蜿蜒,哪裡緊張有緻,這樣的女人呼吸當中,吞吐的都是性感。緊貼著布料的是那層皮肉,油光水滑的肌膚。王家衛把旗袍的美麗發揮到極致,那是一個過往的時代。逝去的精神。為甚麼母親那個時代的美麗不能留用到現在?

 

咖啡館之光

 之前收到一家咖啡館開幕的DM,我喜歡她的簡介:Bohemia,那些流浪藝術家的代稱。

 要多喜歡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那些人呢?交錯在世紀的關卡,既放浪又美麗,瘋狂也墮落的那群人。浪蕩的高更在大溪地,繪畫之外就是勾引少女上床,他的天堂是他的畫,他的畫就是他的人生。羅特列克在紅磨坊,邊喝苦艾酒(綠精靈?)邊畫下那群妓女的模樣,他深愛她們。她們也深愛他。波特萊爾的巴黎,腐臭與甜香交錯的世界 ,那是現代城市的發祥。

 如今已經沒有波希米亞人了。勉強可以在咖啡館裡找一絲懷想。

 我蹲伏在咖啡館的角落,像一頭獸。我盯視那些人:窗前是一對情侶,結婚了或是交往許久,她們身上有種平靜的氣味。沒有交談,但女子舉起手,男子便把糖遞給她;我前方桌面的女孩,攤開的課本上放著新一期的VIVI,她要去約會嗎?還是跟我ㄧ樣喜歡甜美的LENA?有對Bear gay lover在左邊,好可愛的一對,從鏡子的反射看到其中一人手搭在另一人肩上;我身邊的三位上班族,其中有個特別漂亮的女人,眼睛好性感;後面那桌太太不停講著她們的孩子,這個那個的;音樂是不知名的演奏曲,剛剛放的是阿莫多瓦的悄悄告訴她。

 窗前的情侶站起身,兩人手牽手的走了,又來了一對情侶。窗前的位置也許專給情侶,她們的背影特別適合成為背光的剪影。或者也因為在戀愛裡,總相信世界有光。

 透過窗看見羅斯福路的車流,流動的城市,流動的人,買一杯咖啡看一場浮動的光影,用一杯咖啡看一座河流般的城市。

 我想起彼得‧艾頓柏格先生(Peter Altenberg)講的:我不在咖啡館,就在往咖啡館的路上。在週末早上,在咖啡館吃早餐,真是令人舒服的一日。我等等也要離開,等等也會成為城市裡流動的風景。

 goodmorning my city。

我的笨蛋人生~那美妙的平衡感

 昨天中午吃完飯,跟同事一起去買下午要喝的檸檬水。等超久!老闆看到妹子猛哈拉,中午休息的一小時就這樣跟我say byebye。= =

 公司在二樓,昨天因為跟卡人說好加班完要去西門町,於是昨天很開心的穿上高跟鞋,克拉克拉的在休息時間結束的瞬間衝進公司,我看見前方走來一個人,我還在轉頭跟黑熊講話,蘭威姐姐在後面的聲音......

 那瞬間,我突然整個人就飛出去了!在平地!平整光亮的地面,毫無坑洞的地面!我居然就這樣飛出去了!
 零點幾秒鐘之內,我看見我的一生跑馬燈的過去......= =

 總之當我回神,人整個趴在地上,呈現再起不能狀態。
 同事看到我手中的飲料,居然十分神奇的,沒.有.打.翻!在眾人驚呼中一滴都沒潑灑出來。照常理判斷,飛出去的姿勢與角度,檸檬水也該大肆潑濺才對。

 我還能說甚麼?傑克這真是太神奇了嗎?T^T

 現在膝蓋大破皮,看起來簡直像腿生白毛。滿腿瘀青又多一塊......幾乎都可以數得出來是在哪裡留下的......囧。人生大抵是一個波瀾萬丈的歷程,但他只給我滿腿的瘀青!= =###

2009年7月17日 星期五

在城市裡遇見王家衛

 在家裡無法使用網路,這幾天總是很晚才出門,上網咖或者抱著筆電去咖啡廳.比起便宜的網咖,比較喜歡在咖啡廳.有簡單的音樂,有書,身邊的人很安靜,一切彷彿都在安靜的運轉著.彷彿與世界剝離的世界,舒服得讓人不知如何是好.

 在咖啡廳裡發呆一下,看看沒看完的小說.放空一會,有音樂在安撫自己躁鬱的情緒.這是網咖裡沒辦法的.

 網咖可怕的地方是吵鬧.
 電腦發出的合成音樂這麼大,難道不會頭痛嗎?每次在網咖都強烈的想要逃離.每次離開時也都強烈的感覺到逃出生天似的情緒,閉鎖的疼痛一下子爆開來,襲擊我的頭腦.需要扶著東西站一會,才能繼續走回家.

 那天寫完文章,慢慢的走在回家的路上.沒有學生的道路,失去他的擁擠.平時這是條推攘的路,十二點後,人群的魔法消失後,路面顯現他原本的模樣.有車經過,呼嘯著.我低頭走著,像某條線勾起我的視線,我抬頭,看見一盞暈黃.

 我以為是月光.

 仔細看,原來是某棟加蓋的建築,毛玻璃面透出了光.一滴微暈著青藍的黃光,安安穩穩的平放在天上.那天晚上沒有月亮,我卻以為我看見了那如水的月色.

 那樣的顏色我在2046裡看過.梁朝偉住的地方,那位老花花公子,他身邊的氣息,他的房間,他的女人們,都暈染著一層美好古老的淺黃.清澈藍色的女機器人,身上也帶著那樣的光芒.月光總是把影子照得長長.女人的影子也拖在他的生命裡,長長的,交錯著,逐漸分不出誰是誰了,只有光還明晰,影子淺淺淡淡,那些臉子的五官都在時間裡模糊了去.

 人造的光線,人造的回憶.我在城市裡面遇見王家衛給我的幻象,我想,人生在世,不能有甚麼時候更讓人感到,孤獨是種幸福.

 感謝那盞似月的燈光.
 

美麗與否

 到底外貌是個甚麼樣的東西?

 小時母親稱讚我們姊妹,不會說好看,或者可愛.總是說:你們是聰明的,是溫和的.母親彷彿不希望我們過早打扮,於是到了五專,到台北前,我幾乎不知道怎麼搭配衣服.

 總是很愛看那些青春女孩,美麗極了.那樣的青春本身就是風景,就算沒有制式的配置,還是有種扎人眼的光.所以我不覺得哪個女子不美麗,只要是女人,就有美麗的姿態.也許是她的手腳,也許是她的姿態,也許是她吞嚥的模樣,也許是她吐煙的餘韻.

 但是越來越大,才知道原來美麗是有某種標準.對某些人來說,身高一七零體重五十八就算過重;對某些人來說,胸不大則不美,腿不長則不優;對某些人來說,眼睛太小最好割割,省得目光如豆......

 可是這麼制式化,還是美麗嗎?

 以色事人者,色衰則愛弛.我總是想到這句話,我身邊美麗的女子們,她們都有多舛的戀情.到也不是說色衰了,只是接近之後發現與想像中不同.

 不能不算是一種悲哀.

2009年7月16日 星期四

那些閃亮亮的事物

 是不是遠遠看著就好呢?

 因為喜歡,不想給任何人帶來困擾,卻還是會想伸出手去,緊緊抱住其中一只。那就是欲望吧。

 想要。想要擁有。想要佔有。想要抱著的慾望。那些不該產生的東西,卻還是在翻騰當中慢慢浮現。像是煮過頭的湯水,逐漸冒出汙穢的浮渣。一點一點沾染了這鍋清澈的湯。

 那些閃亮亮的,美麗的事物,還是遠遠看著就好了。不希望看著自己逐漸被浮渣給染上。但又明白這彷彿是不可能的。

 但還是遠遠觀望著,就好。那些閃亮而清澈美麗的事物。

 他們存在著,就讓我快樂了。

2009年7月15日 星期三

七月十五。台北天氣晴

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a61_5ke8ACM&hl=zh-TW
 達利與他的情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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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與遠在英國的青兒MSN時,丟給我看的。那時在英國已經上映了,影片拍攝非常美麗,那是我喜歡的光線。微黃,暈著月色。

 記得之前曾經看過達利拍的電影,安達魯西亞之犬。看完以後滿頭霧水,根本聽不懂他想講些甚麼。老師說:這就是超現實喔!黑白電影畫面很美,但完全不知道在說些甚麼。也不知道想表達些甚麼,對達利最深的印象就是那流逝的時間之鐘,以及那張美妙到極點的紅唇沙發。

 這次龐畢度展覽中,有播放布紐爾的黃金時代。後來再去看了一次,依舊是一堆人,依然是擠不進去。黑摸摸的整間展覽室,放著無聲的電影。有些小孩在當中揪著父母的頭髮問:媽咪他在幹甚麼?一個孩子跑過螢幕前,母親在後面尖叫大喊著。
 而我記憶的狀態卻是無聲的,螢幕,人,以及有誰在我身邊。沒有聞過的古龍水的氣味,包裹著我的鼻尖。沉靜的人群包圍著閃亮的螢幕。閉上眼睛,腦海裡的畫面是這一幅,張開眼睛,看見的卻是小男孩尖叫著跑過。

 對我而言,這就是超現實。



 布紐爾的黃金時代,有機會再去找來看。

2009年7月14日 星期二

找到好咖啡廳:D!

真開心!!:D
音樂好、書好!這就夠了。

那些美好的破片

 記憶的儲存與刪除的瞬間。

 永遠無法明白在人與人的利用之間,到底有怎麼樣的界線。
 不要長大這個希望永遠不存在實現的可能。

 只好將那些美麗的破片一點一點縫綴在記憶裡,放在某個角落收藏。

沒有天際線的城市

 時常感覺在台北,沒有天際線。
 
 失去海平面的藍色水面,那還是海洋嗎?
 而一座抬頭只看見高樓與玻璃帷幕的城市,又算是甚麼呢?

 好像是看不見的城市裡,那些由卡爾維諾講述的神祕城市。

 看不見天際線也沒有風,城市到底該依憑甚麼存在?我躲進書店,我聽見音樂,我看見某些人在竊竊低語。我玩過一個遊戲,對象是自己。進入一家書店,眼睛看見的第十本書拿起來翻到第八十七頁,開始讀。

 這次我拿起的是納布可夫,文學的講稿。

 那些騷動不安的逐漸沉靜。安定成渣滓。


 寫作為得也不過如此,需要找一個方式安定自己。平穩那些奔跑在血液裡的不安慾望,潛伏在睫毛裡,沾染我看見的所有事物的欲望。

 安穩是一種可怕的狀態,一但靜止就不會再往前。可是平靜不是,平靜是將自己緩緩割裂之後,一陣突如其來的想睡。感謝能寫,我的銳利刀鋒,將自己在想像的世界大卸八塊,現實生活裡卻還是美好。

 這真好。

2009年7月13日 星期一

米蘭昆德拉與艾倫狄波頓,這樣的戀愛書...

有天有機會跟一個新認識的朋友討論到:戀愛時到底該看哪本書?
後來轉而討論到,到底有哪些人書寫戀愛的寫得好?

當下能馬上想到的名字太多了,莒哈絲、邱妙津、甚至是村上春樹...
但是不是要那麼強烈毀滅的愛情。朋友說,應該有比較貼近自身的作品。
我想他也想,一會我們都想到艾倫狄波頓,<我談的那場戀愛>。

可是妙的是,在我身邊的所有人,幾乎都是失戀時讀這本書。
大家都在書裡找尋某種認同:對,就是那樣的偶然使得我們會相遇,以致相愛......
因為類似的原因戀愛,也因為類似的原因分手,
艾倫狄波頓的文字語言充滿樂趣,有點尖酸刻薄的討厭,
我忍不住跟朋友說,如果談戀愛跟這樣的男生,那還不如別談。

我實在害怕那種聰明到要死的男人。但是男人不聰明就不性感,好像失去了吸引力。
人生的悲劇大概便肇因在此。

朋友大笑,他笑完之後我忍不住在推荐他,之前看的<浪漫的自私鬼>費德利克貝格代的書。
很該死,亂七八糟的日記,女生看完應該會忍不住大罵,但是又真實的讓人絕倒。
聰明沒甚麼不好,但要承認自己很聰明卻也很賤,大概只有費德利克作得到。

講完這兩本,朋友忽然提到:米蘭昆德拉呢?

戀愛,怎麼可以不提到<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>?
是啊,怎麼可以忘記他?

艾倫狄波頓將愛情的偶然發生用了一個章節在描述,米蘭昆德拉只用了一段話:

偶然有其魔力,必然性則沒有。要讓一份戀情不被人遺忘,種種的偶然必須從一開始就匯聚在這份戀情裡,宛如鳥兒停棲在阿西西的聖方濟肩上。p.062

只是因為偶然,戀愛的美感便更加提升。
所以必定、必然這件事情,在愛情裡地位低下。

一句話令所有遮掩的事物都明晰,美麗。要怎麼在戀愛時不看米蘭昆德拉?
但讀完還想去戀愛的人,大概心臟都很大。

可是我真喜歡他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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兔子小掌印

http://www.books.com.tw/exep/prod/booksfile.php?item=0010156722
我談的那場戀愛
該說是失戀時必備讀本嗎....XD
看完心情會好一點點是真的。

http://www.books.com.tw/exep/prod/booksfile.php?item=0010156722
喵的有夠賤嘴的一本日記。但是很真實,作者的淫亂生活太令人羨慕啦XD
同場推薦此作者的另一本<10:29>。
有一段充滿髒話的性愛場面,卻非常的感人......

http://www.books.com.tw/exep/prod/booksfile.php?item=0010264429
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
許多字句都會深深的撞擊到心臟某處,可是因為太喜歡,反而說不出甚麼來......

體驗

PM十一點的敦化南路,人車稀少了,十五過後的月缺,照得城市清澈起來。
走了一天的腿有點酸,眼睛也澀澀的。
跟身邊的朋友講著講著,眼淚迸出來。毫無預警。

再過一小時就是生日了,卻在這時候才體驗到成人的困難。
想得太天真,總是愚蠢的。

只是在大街上流淚這種事情,還真是第一次的體驗。

捨棄的記憶

其實想想,我是一個很容易就拋棄掉甚麼的人。

國小畢業的同學會,一次也沒到的我。
五專的同學會,站在會場中,我連一個同學的名字都叫不出。

有朋友說過,妳其實用善忘在偽裝冷漠。

是嗎?
為甚麼我覺得是因為無法承受呢?

因為太想把過去都留住,但又清楚知道過去無法被抓住或者停止,只好把他深深彌封在某個地方,把記憶給清出。
只有這樣才能繼續走下去。
好好的活下去。

所以我的記憶背叛了那些美好又可愛的BLOG,重新適應google的blogger。

也許,我只是又再次把那些記憶給收藏了起來。

暫時存放

總是忘記blog的帳號密碼,
總是在忘記密碼之後得開始找尋新的blog。
希望這次不要忘了(合掌)。
可以撐多久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