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25日 星期二

在生命裡滴答拖沓的痕跡

一、亦舒

小女孩時候,吃東西亂吃,掉到地上拿起來拍拍兩下沒灰塵就好。繼續吃。看書也這樣,管他爸爸的讀者文摘媽媽的瓊瑤鄰居叔伯爺奶的報紙(那時候只有中國時報中央日報還有聯合報,喔喔還有一本吾愛吾家),三下五除二,啃書蟲一樣吃乾抹淨。吃完再找下一本,有圖畫很棒,沒圖畫也可,總之拿來胡亂讀一通,半懂不懂。
大我五歲的姐姐在我還在看小叮噹時,已經在偷媽媽的皇冠讀。等我小二,她開始吹起半屏山髮型,白嫩臉皮上長了紅豆,那時候的她開始讀起了小本小本,不知哪來的羅曼史。那時候那些書多半多做得很小本,租書店會用墨綠大紙板硬生生將書釘在一塊。活似甲蟲翅膀,上頭還有深黑花紋,重複的馬賽克,有種莫名的喜感。除了那些她還看那時皇冠出了一大堆盜版外國翻譯,她看完就扔一本到地板,後面總會跟著一隻小跟屁蟲撿起來看。
有天,她不知從哪弄來一本,薄薄的小書。一樣是甲蟲翅膀釘起,一樣有著深黑花紋,但這次她看了又看,就是不扔給我。我等啊等,等得眼饞,索性溜到她房間,趁她補習,把那本書就地正法。

那是我讀的第一本亦舒。朝花夕拾。

那時我還小,才小二吧,懵懵懂懂地接觸到,原來世界上有種東西,叫愛情。
姐姐那時正迷她,甚麼書都借回來,她在圖書館把黃春明讀完(導致我到國中才開始讀黃春明),會去租書店借一兩本亦舒回家。與當時國內國外的小說不同,她筆法簡單,但連小孩也看得到簡單的句法後隱藏著深烈的情感。
一次,與爸媽看到一片港片,張曼玉鍾楚紅,流金歲月。隔沒兩天,姐姐床頭邊冒出了這本,我也囫圇吞棗,先看再說。

我對香港的想像,開始於亦舒,之後才是李碧華金庸倪匡(亦舒還是倪老匡的親妹!)乃至黃碧雲董啟章馬家輝等。她非常勤勞,至今仍一個月兩本書。台灣看不到她的雜文,但她的雜文實在有趣。她筆下的香港女子,一個比一個厲害(阿修羅、貓兒眼、喜寶……),也有相濡以沫的情感(流金歲月),科幻的也有許多(朝花夕拾、紫微願......),取材雖豐富,但亦舒透過她筆下的女子在諄諄告誡她的女讀者們,怎麼做個人──正確而言,怎麼做個都市女人。要經濟獨立要冷靜,一雙手雖然小,但全是靠自己……

一次姐姐罵我,說的是:「妳亦舒也看了不少,怎麼連這點道理都不懂!」
真是忝為長期讀者。為作者哀。

長大後,還是會借她的書回來看。但總覺得還是以前那幾本好看,還是以前的家明與玫瑰可愛。人說開始懷舊時便是老化開始,我想我不得不承認。但在書架上看見她的新書,總忍不住拿下來:「嘿,你在這裡。」亦舒仍寫著,繼續寫著。而我也每月每月,在租書店的書架上等待她的小說。等待她向讀者打聲招呼:我還寫著。一直寫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