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27日 星期五

最後離去的人,記得關燈

最後離去的人記得關燈

  愛情,像一場盛宴。

  甜蜜的溫暖的浪漫的,所有羅曼史都描述這樣的感覺:如火燒一般熱烈,如蜜一般甜美。
  兩人在彼此為對方構築的世界裡,成王成后。

  然而,卻不幸,必須結束這場筵席的時候到了呢?

  也許是個誤闖的男女,攪亂了兩人恩愛的世界;或者是一方突然發覺窗外藍天更藍更高;亦或,又是……
  總之,要結束,還怕找不到藉口?

  被拋下來的那一人,又該怎麼辦?

  哭泣吼叫不甘憤恨,盡全力的糾纏,畢竟過去的承諾言由在耳,怎麼,說變就變?
  於是,十八般武藝出籠──只為了不願被拋下,不願當最後離去的那個人。

  死命討好,將自己地位放低,願意用盡一切手段博得對方歡心──以為如此,就可以再度奪得對方的愛情。

  人最奇妙的地方在這裡。變了的心,極難極難再回來。

  把地位放低賤了,對方順勢而踩:呵,反正你也不在乎自己尊嚴,藉我一踩又何妨?
  久了,逐漸逐漸,尊嚴喪盡,成了對方的腳底泥,如狗一般殘喘而活。

  再也不記得以前說過的夢想,再也想不起曾經想做的事業,放任靈魂逐漸破碎,只為了一個不愛自己的男/女。

  外貌也隨著靈魂凋零,再怎麼美麗,也成為過去,提早枯萎凋謝。

  自己作賤了自己,還高歌愛情真偉大?

  如果,非要當上那最後離去的人,那麼不如痛快一點,絕決一點。橫豎都要死,不如瀟灑應對。

  何苦把大好青春虛擲?
  時間點點滴滴,都是珍貴不再回的資產。

  就讓對方走吧。
  如此說不定之後,午夜夢迴,他/她還會想起,曾經有一個人,願意在月下為他/她歌唱,願意將星星摘下送他/她……

  至少回憶,還是瑰麗無暇旖旎無比。

  最後離去的那個人,可以在某一夜裡無比心傷,但當太陽升起,一切就該輕輕放下。

  然後,關了燈,轉身,總還有另一場華麗宴會,正在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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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的舊文章O_O!!!我的媽!!真是太懷念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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