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17日 星期四

嘿,高更。


簡直聞得到味道。濕黏的氣味、酸甜的女人、厚實的雨後土地。


我不認識高更,我想他一定也不認識我。一定的吧。他在的那個時代離我太遠了,他處的島嶼離我太遠了,他愛的女人不是我愛的長相,甚至連他這個人──嘿,我只能說:「幸好不是我朋友。」想到梵谷與他的愛恨牽扯,對他便生不出一絲好感。

但這夜,難得回溫的夜晚,還有點冷,風吹過頭仍有點痛。可是走在中山北路上,遠遠地有花香。不知是甚麼花,氣味濃烈,就連經過身邊豔女的香水也掩蓋不了它。妖嬈的味道,渲染整個夜有夏日顏色。高更的女人在牆上看我,土黃色的皮膚,厚實的肩膀,以現代而言,那不是美人,可是就吸引著人的眼,吸引我向她走去。我不認識高更,我不認識他的女人,但是他們對我招手。妖嬈的男人與他的女人。

我一路看過去,這傢伙完全體現自私,但是離開他的妻子離開法國後,那些張狂放肆才出現在他的顏色裡。展場裡有他兩張照片,同行的朋友低聲附耳道:「這傢伙,看起來真CHO啊!」
Cho這發音在記憶裡湮沒多年,那瞬間突然整個活起來。撥開記憶的森林沼澤,有甚麼閃閃發亮的令我愣了愣,這發音可不是形容甚麼好樣。「你確定是這個字?」朋友篤定地點頭。

我記得很小的時候聽過這個發音,那是媽媽們看到狗兒發情或哪些值得掩嘴細聲討論的事件裡,偶爾吐出的一個音節。至今我仍不知那怎麼寫。最相近的寫法大概是「秋」吧。左看右看,高更好像有那麼一點「那樣」──大概是我想像。可是逐步看過去,那些圖畫、那些雕塑,夏娃的腳趾長長,他的每個女人都充滿無邪的勾引,看著人勾著人,赤裸上身,第一次走進北美館的展館,感覺聞到了鳳梨還是芒果的氣味,聞到了女人的氣息。酸甜的味道。女人的味道。

走出館外,一陣風來,又是那濃郁的花香。有誰適合在此時舉辦畫展?大概也只有高更吧,這瘋狂又情慾滿溢的男人,真的把感情畫出來了。一走出空調間,撲面的香氣恍惚以為自己身在陌生大溪地,野蠻的伊甸園──如果真有那地方。

頭上飛機飛過,閃爍虹光,這個城市在瞬間是大溪地,是伊甸園,身邊花不合時節的綻放,每個女人都是美麗的夏娃,都如高更筆下少女那般誘人。

我忽然非常非常開心。

找不到照片,找到一張挺跩的自畫像。

2011年2月14日 星期一

純真革命之詩--Rang De Basanti 芭薩提的顏色





Rang De Basanti 芭薩提的顏色
  ──純真革命之詩

(內有劇情心得,慎入)


2011年2月7日 星期一

隨手記



在你的愛中毀滅,我的生命開始重生。

印度電影<為愛毀滅Fanaa>中的一句話,好棒啊!
看完三個傻瓜之後,整個迷上Aamir Khan會說話的眼神了(*>艸<*)。

2011年2月6日 星期日

也許每一個男人都是振保






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同我ㄧ樣,在咖啡館獨坐時特愛聽他人的對白。聽過女孩評論男人(那男人若在場應該會羞愧而死)、聽過母女交換獨立的片段,最常聽到求愛,無論在哪裡都有。往往是男孩起頭,女孩順著話說,遇過最厲害的一對男女,大抵三十好幾,一杯咖啡喝得千迴百轉,我以為我身處傾城之戀的片段,眼前恍惚是范柳原與白流蘇。他們的對白怎麼樣有點忘了,但記得兩人從頭到尾沒說甚麼滲透一點點求愛成分的話語,但是好像又甚麼都講了。這對很令我著迷,那天啥也沒做,拉長了耳朵聽她倆談話。

這次春節午後,又在咖啡館獨坐。進來後才發覺後方一桌約四五個男人,中年了,衣冠筆挺,大抵是大學時代的好朋友吧,講話葷素不忌,開心得很。我老毛病又犯,手指搭搭搭地敲著鍵盤,一邊側耳聽。他們嗓門都大,也不忌諱別人是否聽得到,或是否願意聽,總之嘰哩瓜拉,樂得很。也樂了我。

其中一名說話特大聲,聲線高亢,他對他的朋友們說起去泰國做半套的故事。哇,詳盡描寫,淋漓盡致,花了多少錢(半套公定價八百到一千)、做了多久(欸我該寫出來嗎?),因為弄太快而要媽媽桑退錢(這樣……好像不太對吧),不得了不得了,他老兄說得口沫橫飛樂歪歪,我聽得瞠目結舌。他還比較了大陸與泰國的差異,用一種極溫柔的口吻敘述:「你知道,我是不去大陸的,大陸有多髒啊,女孩又不美,你知道我怕染……
那瞬間一句片段忽然從腦海底層浮了出來:「後來每次嫖得精刮上算的時候便想起……」、「他把一條腿擱在膝蓋上,用手巾擦乾每一個腳趾,忽然疼惜起自己來。」
是振保啊。我想,是振保。

另一名男人沒那麼高昂的情緒,他比較低沉,靜靜地說起他懷疑老婆有外遇。「於是我在她的電腦裡裝了監控程式」。此話一說眾人炸了開來,一致贊成。他們在自己的世界裡做自己的主人,極力創造一個「對」的世界。我好奇得想轉頭去看,但忍住,不能叫人發現我在偷聽。偷聽、偷窺都帶著下流的顏色,但要怎麼不聽不看?不去揣測他人生活?

低沉的男人話題沒說完,一群人因太吵而移到包廂中。我恨得扼脕。裝了監控程式之後呢?那男人的老婆是紅的還是白的?是蚊子血還是飯拈子?他們幾人,反覆說起自己的生活,決心創造了一個對他們而言最「對」的世界。

他們都是好人,都要對,都那樣極力疼惜自己。

他們是振保,也許每個男人都是振保。袖子裡揣著他們的袖珍世界,是自己的主人。這場對話不知怎麼總有種挖肉割股血淋淋的模糊,彷彿能見遙遠彼端的祖師奶奶,陰陰地笑了起來。

2011年1月31日 星期一

有時候

在這個時代人真的不能活太久。
在適當時機死的某些人叫烈士,某些人叫勇士。
叫美人,叫英雄。

如果她們活了下來,輾轉幾個寒暑,政權變異,江山變色。
她們終將一腳踢下寶座來。

然而死得太早的又讓人唏噓。恨他不能再活幾年。
如袁哲生。

2011年1月25日 星期二

在生命裡滴答拖沓的痕跡

一、亦舒

小女孩時候,吃東西亂吃,掉到地上拿起來拍拍兩下沒灰塵就好。繼續吃。看書也這樣,管他爸爸的讀者文摘媽媽的瓊瑤鄰居叔伯爺奶的報紙(那時候只有中國時報中央日報還有聯合報,喔喔還有一本吾愛吾家),三下五除二,啃書蟲一樣吃乾抹淨。吃完再找下一本,有圖畫很棒,沒圖畫也可,總之拿來胡亂讀一通,半懂不懂。
大我五歲的姐姐在我還在看小叮噹時,已經在偷媽媽的皇冠讀。等我小二,她開始吹起半屏山髮型,白嫩臉皮上長了紅豆,那時候的她開始讀起了小本小本,不知哪來的羅曼史。那時候那些書多半多做得很小本,租書店會用墨綠大紙板硬生生將書釘在一塊。活似甲蟲翅膀,上頭還有深黑花紋,重複的馬賽克,有種莫名的喜感。除了那些她還看那時皇冠出了一大堆盜版外國翻譯,她看完就扔一本到地板,後面總會跟著一隻小跟屁蟲撿起來看。
有天,她不知從哪弄來一本,薄薄的小書。一樣是甲蟲翅膀釘起,一樣有著深黑花紋,但這次她看了又看,就是不扔給我。我等啊等,等得眼饞,索性溜到她房間,趁她補習,把那本書就地正法。

那是我讀的第一本亦舒。朝花夕拾。

那時我還小,才小二吧,懵懵懂懂地接觸到,原來世界上有種東西,叫愛情。
姐姐那時正迷她,甚麼書都借回來,她在圖書館把黃春明讀完(導致我到國中才開始讀黃春明),會去租書店借一兩本亦舒回家。與當時國內國外的小說不同,她筆法簡單,但連小孩也看得到簡單的句法後隱藏著深烈的情感。
一次,與爸媽看到一片港片,張曼玉鍾楚紅,流金歲月。隔沒兩天,姐姐床頭邊冒出了這本,我也囫圇吞棗,先看再說。

我對香港的想像,開始於亦舒,之後才是李碧華金庸倪匡(亦舒還是倪老匡的親妹!)乃至黃碧雲董啟章馬家輝等。她非常勤勞,至今仍一個月兩本書。台灣看不到她的雜文,但她的雜文實在有趣。她筆下的香港女子,一個比一個厲害(阿修羅、貓兒眼、喜寶……),也有相濡以沫的情感(流金歲月),科幻的也有許多(朝花夕拾、紫微願......),取材雖豐富,但亦舒透過她筆下的女子在諄諄告誡她的女讀者們,怎麼做個人──正確而言,怎麼做個都市女人。要經濟獨立要冷靜,一雙手雖然小,但全是靠自己……

一次姐姐罵我,說的是:「妳亦舒也看了不少,怎麼連這點道理都不懂!」
真是忝為長期讀者。為作者哀。

長大後,還是會借她的書回來看。但總覺得還是以前那幾本好看,還是以前的家明與玫瑰可愛。人說開始懷舊時便是老化開始,我想我不得不承認。但在書架上看見她的新書,總忍不住拿下來:「嘿,你在這裡。」亦舒仍寫著,繼續寫著。而我也每月每月,在租書店的書架上等待她的小說。等待她向讀者打聲招呼:我還寫著。一直寫著。


2011年1月18日 星期二

偶像啊偶像




小時候是個性格討人厭的女孩,看身邊鄰居迷偶像迷得死去活來,心底非常不屑:「不過是長得帥一點的男生嘛!」那時候以為不跟她們一起迷,以為自己躲在家裡聽英文老歌就很高級,現在想想那時的自己真是個性格惡劣的自閉鬼。

可是小女孩的交友圈除了學校,就是鄰居。成長在1990年代的我們,九歲十歲時先看到電視上轉播天安門事件,與鄰居姐姐一樣大的學生血流成河;大陸開放探親,身邊的叔叔伯伯甚至爸爸都回去看看;電視上除了三台,除了連續劇之外,也開始有了日劇,第一次認識的日本女星是鈴木保奈美;還有,家裡終於裝了一台錄放影機,終於不用每次眼巴巴的等待小鎮上唯一一間電影院上映新的電影。但錄影帶是大人的領地,爸媽嚴格規定我們看電視的時間,而最常看的帶子是滿清十三皇朝。我的清朝歷史記憶全部靠著這支長命錄影帶建立起來,至於其他電影?年紀太小,不准看。可是越不准,越是躍躍欲試。常常爸媽上班不在家,我與隔壁鄰居家兩名年紀相仿的女孩跑去錄影帶店租錄影帶,那個時候還不知道有洋片,對我們而言,電影就是港片。就是周潤發劉德華梁朝偉鐘楚紅張曼玉還有梅艷芳。

我與鄰居女孩如如,還有她妹妹欣欣,一起背著大人租帶子回家,趁他們都出去才偷開。我們看過一些搞笑片,甚麼開心鬼系列、八星報喜,也大概知道只要新年上映的電影,多半是歡樂喜劇,無論如何大家最後都會很開心。後來看到了英雄本色,懵懵懂懂的瞥見所謂大人世界裡的複雜;然後是周星馳,然後是……不過在那無知歲月裡,看過最多次的電影是「天若有情」。男主角是劉德華,女主角是當時非常年輕的吳倩蓮。如如最喜歡劉德華。她常常說:「劉德華好帥啊!以後長大後要嫁給他!」
當時我們對愛情的印象是那樣的:白色的婚紗、坐在摩拖車上緊抱著心愛的男子、以為許諾就是一生一世、還有不知哪來的背景音樂與鮮花。當然看完這部電影之後印象最深的還是結局,女主角抱著笨重婚紗在破曉的公路上奔跑,踢掉了高跟鞋,踉蹌蹣跚地跑著。而男主角血染白西裝,躺在馬路上,一動也不動……那一幕讓多少少女掉淚,我不知道,但我記得當時一起看的三個人全哭得唏唏嗦嗦,每次輪到如如選片,她都選這一部。後來幾乎看到會背了,脅迫她不准再租,終於中止天若有情無止盡的重播。

看過這部電影後,如如更是堅定了對劉德華的崇拜。她蒐集他的海報、錄音帶,電視上只要有他,如如很少錯過。她喜歡看言情小說,喜歡愛情電影,喜歡那些代表美好時代的偶像。我有時陪著她一起蒐集,有時對這樣的搜集嗤之以鼻:不過就是個人,幹嘛那麼迷戀?如如不管,她喜歡他。就是喜歡。劉德華不但是個偶像,更是個王子,是個女孩對愛情的憧憬,與想望。
我們慢慢大了,如如還是對劉德華的愛矢志不虞,我有時陪著她看,也慢慢覺得他真的很帥。無論二十歲三十歲四十歲,他還是堅定站著,扮演各種角色,唱各式情歌。我慢慢大了,世界也慢慢改變。慢慢的錄影帶不見了,慢慢的錄音機不見了,慢慢的我忽然發現我已經三十了,而慢慢的,當年的王子其實也娶了一個美麗的女子。慢慢的,我知道愛情不是只有鮮花與背景音樂,也不是轟轟烈烈的穿白紗在公路上飛奔。

但如如沒有這些慢慢的過程,她靜止在她的二十三歲。
那天我回埔里,走進教堂。教堂裡兩排椅子上都擺滿了鮮亮雪白的百合花,紅地毯鋪得長長,是婚禮的擺設,但前方沒有新郎,只有如如躺在黑木棺材裡,像睡著了一樣。

後來再看到劉德華,我都會想起如如。「我想嫁給他,或者像他一樣那麼帥的男生。」他大概不會知道,在某個鄉下小鎮,曾有一個女孩如此迷戀著他吧。劉德華還在往前走著,他慢慢變老,慢慢轉型,最近開了演唱會,身材還是很好。也許此時此刻,在我所不知道的某個鄉下的小鎮,還是有三五個女孩圍在一起,偷偷看著他的演唱會,想像夢中的王子翩翩走來,就像電影一樣。

近日感想

有時候覺得書讀得越多,或遇到更多人,越感到自己非常無知。
我唯一所知,便是我一無所知。
真的。

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

[讀書]20110112

讀書心得20110112

然後我們就bye
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者:約書亞.費瑞斯  Joshua Ferris
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譯者:林曉芳
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出版社:木馬文化
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出版日期:20090330
雖然中間有一度覺得「哎呀該不會是那樣寫吧」但中間又覺得應該不會,喜歡作者用「我們」作人稱,也喜歡那些討人厭的風涼。不過作者真是個厲害的討厭鬼。好看。


衣錦夜行
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者:廖偉棠/文、攝影
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出版社:印刻
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出版日期:20101125
文字很棒。在看翻譯得零零落落的文字之後,這本書簡直有清心的作用。
喜歡照片。喜歡作者。喜歡,所以讀得慢。


咿咿咿
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者:林韜 Tao Lin
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譯者:沈意卿
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出版社:一人出版社
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出版日期:20101225
咿咿咿。喜歡,破碎破片的片段。
看完以後覺得抑鬱。好像看到一頭熊大概是既視感。
不過這本書無法一次看完,中間稀稀落落的讀,上廁所煮飯抱狗洗澡擦乳液的中間閱讀。不敢坐在書桌前讀完。


2011年1月10日 星期一

死亡是......

好看:)


「他們都不相信來生。」
「不要碰我,那後果不是妳負擔的起的。」
「你走了,我怎麼辦?」

三個看似毫無關係的人──法國名主播/記者瑪莉、靈媒體質卻窩縮在工廠裡,孤單度日的喬治、母親吸毒而總愛依賴雙胞胎哥哥的小男孩馬可仕。甚麼樣的事件會把這三個一點關係都沒有的人連成一條線?

又,甚麼令眾生平等?

好像越是老導演,越會去思考關於死亡這件事。克林伊斯威特在經典老爺車(種族歧視)、硫磺島二部曲(戰爭)之後,用看似毫不相關三段式故事,呈現關於面對「死亡」的三種面向,以及在三位主角身邊,她們怎麼看待死亡。

三位主人翁分別是瑪莉(經驗者)、喬治(橋樑或中介者)、馬可仕(面對者或傷痛者)。瑪莉經過南亞大海嘯之後,頻死經驗使得她的人生大轉彎,不但跟製作人男友/老闆分手,原本在寫的政治家書籍(現世)也轉向對生命與死亡的探討(來生)。她與沒有經歷過生死存亡的製作人男友感情逐漸降溫時,互動相當微妙。製作人男友問她:「妳為甚麼執著於這些?」她說:「那是因為你沒有去買禮物。」禮物暗喻著她面對過死亡,是她得到以及即將給予的。
而擁有靈媒體質的喬治,卻因為他與常人的不同,無法擁有正常的人生。渴望愛情、渴望溫暖的他,一旦碰到別人的手便能感應亡者。電影中安排了一個活潑可愛的女孩,兩人在互動間彷彿要開始些甚麼,卻在一通電話後女孩不停要喬治為她感應。「我先告訴妳,感應之後我們無法回到現在。」喬治警告她,女孩卻面帶笑容不以為意,硬是摸上他的手。果然,當喬治說出亡者的訊息,女孩嚇得從此避不見面,而喬治又再度回到他的生活:夜晚只有狄更斯的朗讀小說陪伴。
一直很好奇他聽的小說是不是Christmas carol,但讀得還不夠熟,實在無法一下子就聽出來。
而馬可仕與雙胞胎哥哥傑克形影不離,愛撒嬌的他非常依賴哥哥,兩人想盡辦法要與母親共同生活在一起。可是一場意外卻奪走了傑克,馬克仕不停找尋與哥哥聯絡的方法,甚至一直帶著他的帽子,不願意拿下來……

死亡。無論是親人死亡,甚至如電影中親身經歷又活過來,那些情緒都只有自己能背負。三種不同型態的面對,三個孤獨的人,背負三種極不同又類似的情緒,在最後導演給觀眾一個美好的期待,與新生活的展開。

另外非常喜歡喬治與女孩在烹飪教室蒙眼餵食的一場戲,背景音樂是普契尼的公主徹夜未眠。矇眼讓別人放食物到嘴裡品嘗味道,那是多麼挑逗的行為!是在整部片中,最令我臉紅心跳的一幕。

2011年1月7日 星期五

嘿,新兵,妳有股菜味噢! ──台南人劇團新戲《木蘭少女》觀後感

還想再去看一次!


怎麼認識台南人劇團?是在那個累得要命的夜晚,腳踏車進入台南。一行四人都餓了,十一點的深夜,我們走入育樂街,找尋一點吃食。在飲料攤前擺著《愛情生活》的DM,我好奇拿起。這是第一次,遇見台南人劇團。「你沒聽說過台南人劇團?」同行的兩位成大人驚詫莫名,彷彿孤陋寡聞的我剛從阿布拉阿拉布拉星球回來,「你居然沒聽過台南人劇團!」

後來從環島飄飛回來落地,在網路上找尋她們的消息。原來是一個很棒的劇團啊!但在台北的我卻沒有機會看它們的戲劇,只好偶爾去看看部落格,看著看著,也就忘了。只記得我手上的那張DM生活背後,是改編自周芬齡老師小說的劇碼。不知為甚麼,一看就喜歡。大抵是那一點點孤寡的氣味,與邊緣的氛圍。

這樣的劇團,怎麼演繹花木蘭?這個男扮女裝的少女羅曼史,在迪斯奈卡通裡充滿東方想像。在其他許多改編裡,又有不同樣貌──而且是音樂劇!說甚麼都要去看。

但人生是這樣的:越想做甚麼事情,老天必先苦其心志一番。那天相約同行的朋友,車在陸上爆胎,我呢?準時抵達卻跑錯地方,在某棟無人的大樓上上下下跑了四趟,爬了兩趟樓梯。早上還沒吃,標準餓其體膚空乏其身,老天爺恁愛開玩笑!好不容易讓我找到,上氣不接下氣,戲已開演。但剛好是木蘭的獨唱:「我非,我願」。

其實花木蘭實在不是一部能簡單改編的劇碼,要怎麼在之前許多改寫的創作中找出新意?這真的很難。但,木蘭少女不但改編的好,還改編的更有人性。我們都唸過木蘭賦,都知道她是為何要當兵。但她的家庭背景?戲中雖用搞笑的方式讓觀眾看到木蘭為何要從軍,可也看到與以往課本、卡通中不同的木蘭──木蘭賦裡的木蘭為了盡孝而從軍,但她的掙扎呢?她難道沒想過那些麻煩事(月經、洗澡……)?故事中安排一個傻大姐似的劭捷當木蘭手帕交,也由她為木蘭打理好那些瑣碎,真正推木蘭從軍的,也很可能是她──「唧唧復唧唧」,女人的生活只能這樣日復一日,而木蘭,妳可以離開這樣的生活!劭捷的角色可愛極了,加上歌詞巧妙融合,才幾句歌詞,我徹底被她收服。

導演與編劇的新意不止於此。木蘭去當兵,當甚麼兵?當一個超級菜鳥兵。在劇中看到編劇將台灣男人的共有經驗──當兵編織進戲劇中。「男人的世界」這首一開始,「靠、銃蝦、看屁啊」……太熟悉了!當過兵的應該都知道這怎麼一回事吧?(如果沒遇到,只能恭喜你真好狗運。)「撿肥皂噢噢撿肥皂」(應該不是這名字但這兩句實在讓我笑到飆淚)之歌、還有下半場「老蜜蜂之歌」(當然也不是這名字),令人絕倒之外,也不得不佩服編劇,這些梗實在很妙,放在木蘭的遭遇中,一點也不奇怪。
尤其喜歡劇中惡霸五人組(學長)的台詞,仔細聽會聽到有點台灣國語,以及台南人常出現的劇尾「膩」。爆笑之餘,也有點懷念。

但一開始,主角木蘭也許是因為我太熟悉,反而沒有很注意。直到她與同村的蔣貫福(劭捷的哥哥)在軍營相遇,以及木蘭遇到將軍之後對唱的「撿肥皂」之後,女主角光芒正式迸發。中間一度讓我以為「啊不會吧該不會是這樣這樣那樣那樣吧」的情節幸好在結局沒有發生,但也因為普通常見的結局沒有發生,回來還想了很久。不得不說木蘭少女的結局我非常喜歡,而且也不落入俗套。她可以自由選擇這點,真的是太棒了!(不過結局如何,就賣個關子)

編劇也顛覆一般人印象裡花木蘭的形象,從「父老弟幼好孝順」去當兵的木蘭,搖身一變成「父老弟GAY姐淫蕩」的家庭出身,一開始打鴨子上架,但後來轉念一想未嘗不是一條出路才行李一背去軍營。男扮女裝的木蘭除了性別換換看之外,GAYGAY、娘不娘大有關係。

其實我看音樂劇看得不多,來說說幾個自己很喜歡的歌曲,上面提過的就先不說了。「探親」:這橋段看到木蘭家庭狀況,姐姐木蓮是個超級正妹,但好犧牲!可我真是笑到岔氣。「地牢」:同樣是坐牢的橋段,但完全不是芝加哥那種場面。哭爹喊娘的惡霸五人組,喜感十足。「告白」:貫福獨唱,很美啊!「結局」而將軍實在太帥,帥到結局他出來時有種閃亮亮的感覺。結果導致我想不太起來他唱的歌詞……(外貌協會的悲哀?)
也因為沒有看到前面開場,所以決定再去國家戲劇院看一次。木蘭少女,不但是難得的國人自製音樂劇,也實在好聽,又好看。

不過劇中人驚呼時喊「觀世音」實在有點彆扭,而且頻率之高,到後來結束出來,聽見友人爆胎實況,我第一句話是「我的觀世音啊」。
真是噢買嘎。


木蘭少女部落閣:http://mulan-musical.blogspot.com/

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

20101230一百的後五十(嘮嘮叨叨就多一個了)

看壹周刊但不要看蘋果。吃蘋果到是挺好的。


看壹周刊一定要從最後開始讀,先讀詹宏智、袁瓊瓊、駱以軍、黎智英的專欄。之前還有劉大任。不看這些專欄,壹周刊的功用只剩爆料與介紹吃食。不買壹周刊,只因為處處可見。
小木偶因說謊而鼻子變長。全天下男人心底都有一個小木偶。
在街上看好看的女人/男人,當然要看!不過別看得下流。硬生生用眼睛把人脫光,非但不禮貌,還很丟臉。
看女人別只看她的胸。胸可以墊,妝可以畫。喜歡天然系正妹的男人如果把到一個後妝系的女孩,別在看過她的素顏後嘰嘰歪歪。要知道她若願意為閣下化妝已經是天大恩惠。
穿短裙。當然穿!自己開心一定要!高跟鞋理由亦同。
化妝,不為誰為自己。重點同上:開心。
喜歡Vivienne Westwood勝過LV。理由是年齡未到。
穿各種衣服,買不起就不穿。高興怎麼穿就怎麼穿,只要不著涼就好。鞋子亦同。
不過還是多省點,可以買書。有些衣服穿一季就得扔,有些書可以看一生。
懷疑FB,懷疑GOOGLE。雖然使用,但從不相信。理由同美國與中國。
看珍奧斯丁,喜歡達西先生。看畫,喜歡繆夏也喜歡寺田克也喜歡天野喜孝。讀詩,唸散文,看漫畫,打電動。喜歡公仔,喜歡走路,喜歡小小的事物──雖然可能都不長久。
想念張國榮,但不模仿。常常看胭脂扣就是了。
因為花蓮,而喜歡海。因為台東,而喜歡樹。因為台南,而喜歡彎曲複雜卻古雅的小道。不再因沒去過而否認當地的好。
不再只住飯店。在騎車一天之後,任何地方能躺下就行。
有幾個人會讓妳記掛,但從不是戀人。只是想起一起度過的時光,就忍不住寫封mail問他最近好嗎?很遠也一樣。
反對蘇花高,理由:醜之外,誰知道哪些人撈了多少好處?同理反對國光石化、拆淡水重建街。最好拆了還能建!百年前的古蹟怎麼重建?見你個鬼。
喝酒,不喝到吐;吃飯,不吃到飽;戀愛,愛得死去活來一次就好。但在每次戀愛裡要投入,去愛。不過開心重要。不開心了只好彼此離開。
不過看電影看書常常看到哭,這還好。
反對誠品進駐花蓮。不知意義何在。博客來與金石堂等網路書店多發達?而且更愛那些美麗的小書店。
看村上春樹的小說,終於明白為何許多人愛他愛得發狂。不過他真的很囉唆。是翻譯的問題嗎?還是真的原文就是這樣?只是連他的囉唆都愛,那大概是真愛了。
Leonard Cohen,讀詩。讀看不太懂的美麗失敗者。徹底喜愛這樣的魅力。
整潔,尤其是房間。(還在努力)
愛我的男人一定要能接受我長期人模鬼樣的時候。以及接納我不時的哀號靠腰。
喜歡馬英九,只因他又高又帥。男人可以外貌協會,女人為何不行?管他那些人說我膚淺。不過在亂搞下去也會討厭,沒肩膀再帥也不行。
可惜這陣子老了。總統不是人幹的。慘。
但投票時也可以不投票。選擇是自己的,承擔後果就對了。
讀懂張愛玲,明白流蘇傾一城也要的壯烈愛情,很大一部分是因為現實沒有退路。不過現實生活裡常常沒退路,有退路的人都幸福。難怪現在那麼多備胎男女。
承上,但最喜歡張的一段,是她寫吃。寫司康,以及俄國麵包。細緻得每次看每次餓。還有穿。吃穿人生大事,真不可不慎。
再再承上,現實可以逼出很多愛情。也可以逼愛情提前燃盡。
開始明白胡蘭成這樣的男人。多情也許也是好的。(想起以前張愛玲課堂做得報告就覺得丟臉,幸好人會長大。)
鄉民與言小裡出現的30cm巨龍不但不存在,倘若存在了也請務必擦亮眼──當然不是巨龍的眼。張愛玲祖師奶奶那句「通往女人心的路是陰道」半世紀後仍振聾發嘳。
朋友是必要的,真的。
承上,但如果與男友分手時擔心其共同朋友太多等等,其實無須擔心。會找你的依舊會找你,不找你的也不會因為該男友而不找你。
再承上,女性友人之間應有默契,不挑彼此前男友交往。不然一攤開,太難堪。尤其是好友。如果考慮與其好友斷交用這種方式也不好,因為就算再怎麼開誠佈公,彷彿都沾染著甚麼氣味。除了難堪還真找不出其他形容──最主要是大家見面時,怎麼介紹?
再再承上,但都是個人選擇。
愛一個人時,他送狗尾草我都以為是玫瑰。不愛時,鑽石拿來也去典當換現金──可惜還沒收過鑽石,幸好也還沒收過。
再有男人說「妳實在很情緒化」的時候,拿那本中國人名大辭典丟他。「這樣才叫情緒化。」之後心平氣和的笑說──康熙字典也可。最恨有些男人說女人情緒化,好像他們全是沒情緒的聖人──噯,我真情緒化。
誠意不在追求時的熱烈讚美,而是分手時願不願意好好說──MSNEMAIL、甚至PLURK留言全不在誠意範圍內。起碼的電話都不打一通,這真是夠沒誠意。不過見面情殺也可免了。你別說,這種男人是真的挺多。像甩脫爛布一樣的方法,沒誠意也沒品格。
承上,對方不把妳當人,也無須人模狗樣的去搖尾。
再承上,分手分的好不好,決定這段感情在回憶裡的地位。
再再承上,真的,不愛就是不愛了。求得再多也不過給他/她一個得意的理由──幹嘛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?
但如果好好分手之後,當個不冷不熱不鹹不淡的朋友也是好的。
說自己怕麻煩的男人,很可能自己惹麻煩,唯一收拾的方法是說妳「麻煩」。
真正愛你的男人,不會把妳掛在嘴邊說。真正愛你的女人,會天天把你掛在嘴邊講。
酒酣耳熱之際講的話都別當真。
不要相信藥廠。難以想像多少疾病是被發明出來的,而真正的疾病很可能要到大爆炸了才有人注意。當然,也不能相信新聞了。
深夜讀書。讀李維菁,愛得要命又嚇得半死。效果同執燈讀聊齋。
身體健康。無論如何。
存錢。再一次印證媽媽的話是對的。
仍要對未來殘存一點希望。只為了要活下去。

不小心多一個了,我也很囉唆嘛!
寫字,寫文章。這些都是我海底龍宮的寶盒。

20101228 三十與一百(五十個......)

這張設計也太美了!



逢建國一百,歡欣鼓舞之外,想想都已經三十而立,寫一百個體悟好了。

爸媽才是真心對妳好的人。
把錢拿來投資自己比買名牌衣服包包更好。甚至有錢買本書都好過買LV。但當然這見仁見智,畢竟這個社會你沒拿個甚麼牌出門,就算身懷千萬,別人也當你乞丐。不掩鼻而過都是客氣。
沒事多讀書。
讀紅樓夢不要看到第五回就不往下看,年輕時候的我不也是那樣臉紅心跳過?只是重點是在那些心跳的後面。人生得自己寫,否則讓高鶚寫那後四十回,前半輩子的努力全不一樣了。
爛嘴的男人通常也爛雞雞。
老人家的話通常都是智慧與創痛的經驗,聽媽媽的話,基本上不會錯。但偶爾反抗,有些痛自己不經過一次不會知道痛。
所謂的正義可能只是極致的暴力。
無酒不歡的場子通常開心,但是身為女性如果沒有千杯不醉的海量,最好也別在那時挑戰自己的肚量。
喝酒後才覺得他帥的男人,開燈醒酒後很可能會讓你想哭。
賤人就是賤人,不用替她/他找理由開脫。
承上,要開脫也是他自己舉證。
無論怎樣,分手千萬別鬧到抓猴。若真要捉,拍照即可。弄到人盡皆知,除了悲哀之外,還有點落魄。
面試時會糟蹋妳的面試官,就算真錄用了,也不可能給妳好果子吃。同理,下次遇到這種人,把他名字記住。世界很小天很寬,就算遇不到,記住:世界上會有這種人,不分青紅皂白的羞辱你就是她的快樂。
承上,記住:以後不要成為這種人。
一定要出去走。無論如何。
沒有錢有沒錢的快樂,雖然很多時候是苦中作樂,但總比苦中苦好得多。
不過能有錢是比較好的。
身邊的環境太美,身邊的人太好。感謝這些人,有一點機會都要感謝。
放慢速度才看得清楚風景的樣貌。
不要相信太正面的口號。不要相信站在台上喊人去戰場的人。往往喊得越正面的口號底下越骯髒,站台上喊著要人去戰場的那些傢伙發生事情時總第一個落跑。
不要太相信錢──雖然她買得到很多東西,但最重要的往往是錢給不了的。
如果可以旅遊,一定要去。
紅樓夢要看,金瓶梅更要看。
不要相信布希,及旗下的美國。
同理,也別相信中國,以及資本主義──雖然被其扼至喉頭。
戀愛中的底限有多深自己決定。如果可以接受開放關係,那很好,但別一相情願的以為全世界都能接受。
所有的事物到了「極」,都有點悲哀的況味。
能不說話的時候不要說話。開口時盡量簡短。
青春很短,生命很短,如果可以,盡量不要自己了斷。
發現一個能與其談得來說得上話的對象,也許不談戀愛是比較好的交往方式。
承上,當他帶著女伴出現時,默默扼腕就好。不要說也不要動。
一個男人愛妳,沒有腿他照樣愛妳。但他不愛妳,就算張開大腿,吃乾抹淨之後,他還會糟蹋一句:「賤!」人魚公主的童話啟示,到現在依然受用。
承上,只是在這社會,無法化成泡泡消失。
好聚好散是分手第一要件,如果做不到,也千萬不要奚落對方床上功夫差/雞雞太小,以免生命不保。縱使他可能一片平坦如寬廣草原,而妳尋找的東西是草原裡一根小苗苗。
每個男人都是藍鬍子,給他一點自己的空間。否則打開來那些發臭發爛的東西妳看完之後尖叫逃走──更可怕的是還逃不了。
有些男人總在敷衍,只有上床時認真──那還跟他認真幹嘛?
小白兔女孩固然可愛,但二十歲之後還是小白兔就有點討厭。三十歲之後還潔白可愛的話只好切腹謝罪了。
承上,男人如果三十、四十、五十歲還想找小白兔,可能自己養一個,大行光源氏計畫就好。
一個開口閉口都是「想跟妳上床」的男人,請相信他,他真的只想跟妳上床而不想發生其他關係。
愛身邊那位會保護妳的惡龍,比愛上王子要保險得許多。
被罵被打被踢被踹,被惡意捉弄被挾怨報復被虛與委蛇,都應坐懷不亂。笑就對了。(可惜我還做不到)
會把前女友陰私掛在嘴邊述說的男人,一定也會把妳的隱私公諸大眾。別以為他會對誰特別好。
知人陰私者,不祥。
去工作,不用搞到好像還在封建時代。如果老闆這樣想,逃走為上。
探人陰私者,不祥。
新聞要看,八卦雜誌要看,小說散文詩劇本更要看。不要只看流行,不然等流行過了就甚麼也不是。
如果真的錢沒處花,養狗都好過養男人。
讀書是偷別人的人生。沒有甚麼比這更便宜。
不要只看工具書,看一百本工具書不如自己做一次。
承上,如果只看工具書而本身卻瞧不起這種職業的人,那錢拿去買菸或吃掉好了。不然給我也行。
次文化也是文化。

寫完五十個就想睡了,明天繼續努力!